創作需要想像力,想像力需靠日常的生活體驗,而生活體驗則包含觀察,好,先說說觀察。
首先,最重要的是分清「看」跟「觀察」的分別,「看」只是得到單一的圖像,沒有實際意義,例如我看見一個人,就是看見一個人型的物體存在,沒有延伸作用。

而「觀察」則是細仔地看每一件細節和特質,例如去觀察一個人,他的膚色是甚麼?他行路的姿勢是甚麼呢?身體偏左還是偏右呢?動作的速度?力度?節奏?伸展還是抱緊的?頭向上還是向下?身體畢直還是駝背的?雙目有神還是眼神閃縮?身體那一個部位較突出,額頭/下顎/胸口/盤骨/腳尖?面部表情?有沒有不自然的姿勢及動作,還有更多更多...而這些資料的組合能啟發我們的聯想,例如一個人行路時速度很急速、眼神閃縮、兩手和身體都很緊張、不時會回望...等,這些特質組合起來會讓我們聯想到某一種身份或狀態,達至想像的功效。
我們每天都會「看」很多視覺上的表面資訊,而這些表面的資訊亦只是很普通的資訊,不能運用的,很快會被遺忘;而「觀察」則是一些具特性及能夠令我們發掘到超越這些表面資訊以外的更多有用資料,具有關聯及延伸性,能夠運用而且成為我們的知識。





